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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图文]2017年自治区森林防火宣传月启动仪式,在天山大峡谷景区游客中心拉开帷幕

发布时间:2017/4/18 10:44:58

     为营造全社会关注森林防火、参与森林防火、支持森林防火的良好氛围,提高全社会公民的森林防火意识,推动各项保护措施的落实,结合2017年森林防火形势的需要,特别开展森林防火月启动活动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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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7年自治区森林防火宣传月启动仪式

     4月16日,由自治区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、自治区天东部国有林管理局主办,乌鲁木齐市人民政府、武警新疆森林总队、乌鲁木齐天山大峡谷景区管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办的2017年自治区森林防火宣传月启动仪式,在天山大峡谷景区游客中心拉开帷幕。

森林防火人人有责!

     参加此次2017年自治区森林防火宣传月启动仪式的方队有森林消防员方队、板房沟分局方队、乌南分局方队、米泉分局方队、武警森警方队、乌鲁木齐县草原防火方队、森林公安方队、林区群众代表方队以及驻林区单位代表方队。

     参加单位及领导讲话,并宣布2017年自治区森林防火宣传月启动。


车辆队形

森林防火装备展示

     天山大峡谷景区内存有天山北坡中山带保存最完整、极具观赏价值的原始雪岭云杉林。生长海拔平均在1450—2750米之间,平均年龄为100-300年,属暗针叶林类型,适合湿冷环境生长,是人类农耕文明之前游牧文化的活博物馆,具有极高的旅游欣赏、科学考察和历史文化价值。

防森林火灾,

保绿色家园,

筑生态屏障。

森林防火“十不准”

(1)不准烧田基草;
(2)不准烧灰积肥;

(3)不准烧山赶野兽、烧黄蜂、焗蛇鼠、            持火把照石蛤等;

(4)不准烧火取暖、烧烤食物;

(5)不准夜间持火把照明走路;

(6)不准燃放烟花、炮竹、放孔明灯;

(7)不准使用火铳枪械狩猎;
(8)不准乱丢烟头火种;

(9)不准神坛祖庙烧香烛、纸钱;

(10)不准其它非生产性用火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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