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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化和旅游部要求做好春季假日旅游工作

发布时间:2018/4/5 10:29:47

4月3日,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下发了《关于做好2018年春季假日旅游相关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,《通知》指出,2018年春季已至,广大游客出游热情高涨,预计清明、五一、端午等假日期间将出现旅游高峰。为切实满足群众迫切的假日出游需求,实现“安全、有序、优质、高效、文明”的假日旅游工作目标,各地要高度重视、严密组织假日旅游值班值守;对照落实、全力推进《假日旅游工作导则》;细致排查安全隐患、高效应对假日涉旅安全事件;按时、按质报送假日旅游市场信息。

  《通知》要求,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旅游发展委员会、旅游局要高度重视假日旅游工作,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带头值备班制度,拟定值备班人员名单并报文化和旅游部备案。假日期间,保证值班电话24小时有人接听,及时有效处置假日旅游消费投诉、重大舆情和涉旅安全事件。

  《通知》指出,各地要按照《假日旅游工作导则》《2018年假日旅游工作要点》等要求,认真部署好假日旅游各项工作。第一,加强假日旅游产品供给。进一步推动假日优质旅游建设,组织内容丰富、形式多样的假日旅游主题活动,推出体育游、文化游、康养游、研学游等假日旅游融合产品,培育邮轮旅游、自驾车房车旅游、低空旅游等假日旅游新业态,丰富游客假日出游选择,满足群众日益多样化、品质化的假日旅游需求。第二,完善假日旅游公共服务。进一步推动“厕所革命”,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增加旅游服务设施总量,强化全时段、全地域的假日旅游公共服务,必要时组织临时厕所、临时停车场等设施,并倡导免费开放,为广大游客打造更全面、更高效、更便捷、更贴心的假日旅游出行体验。第三,规范假日旅游市场监管。按照“属地管理、部门联动、行业自律、各司其职、齐抓共管”的原则,进一步加大旅游市场监管力度,净化旅游消费环境,坚决打击假日期间非法经营旅游业务、强迫消费、不合理低价、虚假广告、导游不诚信经营服务等行为。假日期间,对于“12301”热线反映的旅游咨询、投诉、紧急救援等应予以及时回应、妥善处置。第四,做好假日旅游流量引导。根据《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》核算景区假日期间最大承载量,制定游客流量控制预案,按照《景区游客高峰时段应对规范》做好高峰时段游客分流。推动建立重点景区假日旅游门票预约机制、假日景区游客流量智能监测系统。根据游客预订信息提前掌握假日旅游流向,发布假日旅游指南,引导游客错峰、合理出行。第五,做好假日旅游新闻宣传。挖掘文明服务、文明旅游、诚信经营等正面积极的旅游新闻,引导建立文明有序的假日旅游市场秩序,营造健康积极的假日旅游氛围。

  《通知》强调,各地要提高对假日旅游安全工作的重视,明确主要领导主抓假日旅游安全工作,假期前,联合相关部门开展假日旅游安全生产检查,落实隐患整改,确保整改落实到位。提前发布假日旅游安全提示,注重出境旅游安全,加强旅游安全教育和培训。假日期间,严格按照程序及时处置涉旅突发事件,及时发布假日旅游安全预警信息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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